Wednesday, May 30, 2007

回到未嫁時的家

今天到律師樓簽了紙,鑰匙也交了出來。

我們跟它從今以後就各走各路,不拖不欠。這段短短的關係隨我們的筆劃了幾劃,就此結束了。

再次回到爸媽的家,感覺自己從沒離開過,而在Novo Two 這小單位的生活只像做了一場夢。

又一次重返娘家,享受熱熱鬧鬧的,被照顧的生活,也同時開始期待搬進新家。於是,對舊的家就沒有那麼不捨了。

人畢竟是善忘的動物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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